各企事业单位:
日前刑法修正案(八)做出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恶意欠薪’界定为犯罪行为,对改变当前‘拖欠是正常现象’的错误观念有重大意义,其威慑作用是肯定的。但企业如何正确理解以上规定?政府部门又是如何操作的?何为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如何界定数额较大?企业在工资管理过程中面临怎样的挑战?
为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刑法修正案(八)做出规定,建立科学适用的薪酬体系和工资管理制度,规避相关法律风险。中国企业教育培训网、中企教培北京企业管理中心决定举办“薪酬管理与工资约定、计算、发放策略及扣减、支付风险控制”研修班。从而帮助建立企业薪酬福利制度,加强工资支付管理及加班工资管理,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避免劳资冲突,最大限度的降低劳动争议风险。
欢迎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如下:
一、研讨内容
第一部分:工资约定、计算方法及操作技巧
1、工资管理的基本规定有哪些
2、如何合理利用调整工资结构来降低企业成本
3、劳动合同中的工资约定方法及技巧分享
4、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约定技巧
5、考勤的重要法律意义及企业考勤管理中普遍存在的若干问题
6、如何正确理解月计薪天数(21.75天)与月工作日(20.83天)
7、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一致时,如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8、法定节假日、产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假、丧假、病假、工伤期等各种假期的工资支付标准
9、企业合法控制加班管理风险及加班费成本的六大法宝
第二部分:工资发放策略及扣减、支付风险控制
1、何为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如何界定拖欠劳动报酬的数额较大
3、企业在工资管理过程中面临新的挑战有那些
4、企业原因计算错误导致工资少发是否属于拒付报酬?正式列罪
5、企业克扣、无故拖欠加班费的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
6、因劳动者个人原因造成企业的直接经济损失,企业应怎样追缴才合法
7、如遇员工不辞而别如何处理?是否可以扣减工资
8、因停工延误的工程(任务),用加班来弥补,是否发给加班费
9、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有如何支付加班工资
10、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有哪些要求?如何预防因工资支付行为而引起的劳动争议风险
11、员工自愿加班加点,用人单位能否不支付加班费
12、加班费的追索时效、举证责任与企业如何应对加班费投诉、诉讼
13、如何记录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司机等特殊人员的考勤以有效控制加班成本
14、计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区别与正确运用
15、工资支付台账(工资单等)设计及风险点提示
16、工资的发放流程及工资单签收的操作风险控制
17、最新的加班工资索赔案解析
第三部分:现场疑难解答、经验交流与精彩互动
二、主讲导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相关领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苏海南 所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 主任
全国劳动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范占江 老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报社 韩智力 主任
劳动法律专家、资深劳动争议仲裁员 贾富春 主任
三、参加人员
各级国资委;各企事业单位董事长、总经理、人力资源部、人事劳资部、综合部,法律事务部、工会及其它部门相关人员
四、研讨时间、地点
2011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 黄山市 10月27日至11月03日 厦门市
2011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 成都市 11月7 日至11月12日 深圳市
2011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 桂林市 11月20日至11月26日 哈尔滨
2011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 昆明市 11月22日至11月28日 昆明市
2011年10月22日至10月27日 张家界 11月25日至11月30日 海口市
请参加学习的同志务必于开班前将报名回执表填好后传真或电子邮件至我中心。报到时带1寸近期彩色照片两张,办理中企教培中心证书。
研讨班详细报到地点及乘车路线收到报名回执后在开班前一周发放。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168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 食宿、考察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需费用报到时面交。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 63000863
传 真:(010) 86301073
联 系 人:周老师 13683306582
E-mail: zgqyjypx@sina.com
网 址:www.ceetc.org.cn中国企业教育培训网
注:我中心可根据企业需求,在不同城市不同时间为企业量身定制课题培训,相关事宜请来电咨询或参考我中心官网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