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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首份市级公交行业工资集体合同签订
发布时间:2012-07-11    新闻来源:人劳部

辽宁首份市级公交行业工资集体合同签订
-- 司机 “打底儿”工资每月1600元


  经过几十天、前后12轮的友好协商,沈阳市公交行业工资集体合同于近日在该行业首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上成功签订。据介绍,这是辽宁省首份市级公交行业的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合同履约后,公交车司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


  沈阳市城市客运交通行业现有公交行业从业人员15000余人,涉及公交企业14个。此次签订的工资集体合同,分工种岗位量化了最低工资标准和职工工资增长幅度: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完成了合理的工作定额,每月工资驾驶员不低于1600元,车辆修理工不低于1500元,调度员不低于1450元,管理人员、后勤及其他辅助岗位职工则分别不低于1500元和1200元。工资年度增长幅度,驾驶员、车辆修理工、调度员、管理员按每年不低于15%增长;后勤及其他辅助岗位职工年度工资增长则不能低于10%。


  “工资集体协商不仅仅是涨工资的问题,企业和员工平等坐下来协商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的问题,有利于企业留住人才,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职工努力工作,企业才有发展的动力。”企业方代表、市地铁巴士有关负责人如是说。职工代表、丰城公交公司驾驶员李娟表示: “1600元看似不高,但我们和企业一起共同建立起了一种合理合法的工资调整原则,今后每年都有工资增长的预期,这比目前挣多少钱更加有意义。”(舒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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